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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譚作人案專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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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7月8日

譚作人案專頁



且聽譚作人言


2009-02-20 發起公民調查

關於建立《5·12學生檔案》的倡議書
http://womendewawa.blogspot.com/2009/12/blog-post_24.html

2009-03-28 被拘捕後,由伙伴發表

5.12四川大地震死難學生調查報告
http://womendewawa.blogspot.com/2009/12/512.html

2009-08-12 遭非法審判時

被禁制的最後陳述
http://womendewawa.blogspot.com/2009/12/blog-post_6172.html


2010年6月18日

憲法蒙羞 良知受辱


宪法蒙羞 良知受辱

——致谭作人案审判长李光辉的一封公开信

艾晓明



审判长李光辉先生:

你好啊。数日前,你对谭作人先生宣布了终审判决,此时此刻,谭先生已经被送至雅安服刑;谭先生的妻子女儿和他团聚的愿望化为泡影。几天来,在工作之余,我无时无刻不在内心里和你辩论。你本着人民法院的名义把谭作人送进监狱,而他又是我的朋友,这就让我不能不面对你的判决,确切地说,你对他的判决,犹如对我的判决。还不仅是对我的,你判决了我们所有人有罪,我说我们,意思是所有我们这些认识谭作人、尊敬他的工作的人,我们所享有的思想言论自由,这一神圣的权力、这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障的权力,被你野蛮地践踏了。

因此,摆在我面前的只有一个选择:或者接受你的判决,认识到自己和谭作人同样犯有颠覆大罪,赶紧准备去蹲监;或者细读你的判决及举证,对你直言不讳。我认为,你的裁定没有法律依据;而且,你这个叫做法官的人不懂法律,不通人性。

你的判决当天已经传遍世界,有人在网上评价说,这是“史上最牛判决书”。在这个判决里,谭作人“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”,只有两个可怜的证据:第一是他在三年前写了篇《1989:见证最后的美丽—一个目击者的广场日记》(以下简称:《广场日记》),并在境外发表。第二个是他在2008年以“义务献血”的方式纪念六四。

2010年6月10日

浦志强律师关于谭案二审的公开信

浦志强律师关于谭案二审的公开信

https://docs.google.com/Doc?docid=0AYqvsKb092NHZGdzcTNueGhfNzUwZHZ0Y2hrZHI&hl=zh_CN

各位 师友:
        按成都中院6月6日临时通知的要求,我于6月9日上午10点,到该院第五法庭出席谭作人案二审宣判典礼。谭作人提起的上诉被驳回,四川高院裁定维持了对他 的五年有期徒刑和三年剥夺政治权利。差事办砸了,让老谭为件没影儿的事真坐满五年,这证明我和夏霖的水平还亟待提高,我们没能为北京律师形象增光添彩,辜负了大家。

       仪式由一审合议庭原班人马出席,历时约十二分钟。庭前我曾举手要求发言,但刘函看我一眼面无表情,没搭理我,迅速敲槌开庭切入正题。我想请教,既然两级法 院都在成都,谭作人也羁押在成都,本案不存在异地因素,何以高院会委托一审宣判。由于本人没见过组成二审合议庭的三位法官,我很好奇他们到底是何方神圣。

2010年2月25日

「像自由一樣美麗」

 霞、金燕、庆华、丽。

「像自由一樣美麗」
http://www.bullogger.com/blogs/duting/archives/353289.aspx
/杜婷 @ 2010-2-25 0:03

春节了,编辑问可不可以访问几个在狱中的良心犯的妻子。在本该团圆的节日谈身陷囹圄的丈夫,唤起不平静的记忆,未免残忍,但还是应承下来,说服自己的理由是在她们讲述之前,这些记忆是私人的,而文章发表之后或多或少都会有它的读者,记忆在读者的世界中复活,于是这就不再仅是她们个人的档案,而会成为时代记录的一部份,书写的意义大抵就在此了。虽如是,但我依然带着愧疚的原罪小心翼翼。

访问算得顺利,落笔的那一刻却迟疑了,不知该如何描述她们。是的,她们是刘晓波太太、胡佳太太、谭作人太太、黄琦太太,但她们首先是刘霞、曾金燕、王庆华、曾丽。她们是不同的,经历、性格都不同,她们又相似,坚强、丰富、执着、美好。

2010年2月23日

譚作人案用六四掩蓋川震腐敗

轉載自亞洲週刊:http://www.yzzk.com/cfm/Content_Archive.cfm?Channel=ag&Path=3118067761/08ag3.cfm

譚作人案用六四掩蓋川震腐敗
.張潔平

譚作人案一審宣判,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,判刑五年。辯護律師浦志強認為,成都法院迴避川震、單純談論六四問題的判決,是在「用六四事件遮蔽地方腐敗,用譚作人案綁架中央政府」。譚作人決定上訴。

2010年2月18日

艾曉明:譚家有女初長成

  • 各位朋友:

    谭作人说,5·12遇难孩子,是我们所有中国人的孩子;如今,让我们说,谭作人的孩子,也是我们大家的孩子!请转发此稿,大家一起声援谭小蒙!

    晓明 拜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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谭家有女初长成
艾晓明



图一:判决五年 律师出来接受电话采访 老羊拍

谭作人一审判决,作人被关监五年。尘埃落定,我也要打道回府。临行前,我跟王庆华说,我想见见孩子们,请她们吃顿饭。

庆华说,畅畅晚上还没下班。小蒙不见你。

我说这年头是不是见鬼了,一个背摄像机的人,社会地位落了好几十丈,青红帮喊打喊杀,求见个孩子都这么难。我说,你再打电话,我不是为了小蒙出镜,只是吃顿饭,过年了嘛。庆华打开手机,继而转述,小蒙说:哎呀,能不能不吃饭嘛。

2010年2月11日

抗議譚作人判囚五年

轉載香港獨立媒體上的報道:

市民到中聯辦 抗議譚作人判囚五年

/eg9515



在今日,內地維權人士譚作人被裁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,判囚5年,剝奪政治權利3年。法院是以譚作人的六四文章而定罪,然而導火線則是譚作人 揭露四川地震豆腐渣工程,指明有關工程對學生造成的嚴重傷亡。去年2月,譚起草《5.12學生檔案》,呼籲進行深入的死難學生的公民調查。譚作人妻子王慶 華及律師浦志強表明上訴。在法院宣判的同時,香港有多名市民在早上九點半到達中聯辦門口,宣讀譚作人先生未能在法庭上宣讀的自辯書,並抗議以言入罪,政治判囚。今晚八點,已放映譚作人的《公民調查》及艾曉明的《我們的娃娃》影片二十多次的自治八樓,將到旺角行人專用區再次放映,揭露大地震的死難真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