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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譚作人案專頁
  2. B 公民調查 放映(暫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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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3. 公民訪談錄

2010年6月18日

憲法蒙羞 良知受辱


宪法蒙羞 良知受辱

——致谭作人案审判长李光辉的一封公开信

艾晓明



审判长李光辉先生:

你好啊。数日前,你对谭作人先生宣布了终审判决,此时此刻,谭先生已经被送至雅安服刑;谭先生的妻子女儿和他团聚的愿望化为泡影。几天来,在工作之余,我无时无刻不在内心里和你辩论。你本着人民法院的名义把谭作人送进监狱,而他又是我的朋友,这就让我不能不面对你的判决,确切地说,你对他的判决,犹如对我的判决。还不仅是对我的,你判决了我们所有人有罪,我说我们,意思是所有我们这些认识谭作人、尊敬他的工作的人,我们所享有的思想言论自由,这一神圣的权力、这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障的权力,被你野蛮地践踏了。

因此,摆在我面前的只有一个选择:或者接受你的判决,认识到自己和谭作人同样犯有颠覆大罪,赶紧准备去蹲监;或者细读你的判决及举证,对你直言不讳。我认为,你的裁定没有法律依据;而且,你这个叫做法官的人不懂法律,不通人性。

你的判决当天已经传遍世界,有人在网上评价说,这是“史上最牛判决书”。在这个判决里,谭作人“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”,只有两个可怜的证据:第一是他在三年前写了篇《1989:见证最后的美丽—一个目击者的广场日记》(以下简称:《广场日记》),并在境外发表。第二个是他在2008年以“义务献血”的方式纪念六四。

2010年6月10日

浦志强律师关于谭案二审的公开信

浦志强律师关于谭案二审的公开信

https://docs.google.com/Doc?docid=0AYqvsKb092NHZGdzcTNueGhfNzUwZHZ0Y2hrZHI&hl=zh_CN

各位 师友:
        按成都中院6月6日临时通知的要求,我于6月9日上午10点,到该院第五法庭出席谭作人案二审宣判典礼。谭作人提起的上诉被驳回,四川高院裁定维持了对他 的五年有期徒刑和三年剥夺政治权利。差事办砸了,让老谭为件没影儿的事真坐满五年,这证明我和夏霖的水平还亟待提高,我们没能为北京律师形象增光添彩,辜负了大家。

       仪式由一审合议庭原班人马出席,历时约十二分钟。庭前我曾举手要求发言,但刘函看我一眼面无表情,没搭理我,迅速敲槌开庭切入正题。我想请教,既然两级法 院都在成都,谭作人也羁押在成都,本案不存在异地因素,何以高院会委托一审宣判。由于本人没见过组成二审合议庭的三位法官,我很好奇他们到底是何方神圣。

2010年6月9日

2010年6月9日 上午10時往中聯辦要求釋放譚作人

各友好團體及人士:

誠邀出席 6月9日 上午10時往中聯辦要求釋放譚作人及聯署聲明

譚作人一案將於明天( 6月9日 ,星期三)上午10時於四川成都二審宣判,多個團體,包括支聯會、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、獨立中文筆會、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與中國良心犯後援會等,於明天上午10時在香港同步支持譚作人,往中聯辦請願,要求釋放譚作人。

誠邀各友好團體及人士抽空出席參與,並以團體名義聯署以下附件聲明。

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、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 
獨立中文筆會、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、中國良心犯後援會敬約

2010年6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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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議譚作人二審維持原判
撤查豆腐渣工程 落實賠償受害家屬


調查四川地震災區學校「豆腐渣」工程及收集受難學童名單的四川環保人士譚作人,於 2月9日 被判處入獄五年, 6月9日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委託成都中級人民法院宣布維持原判。我們對中國當局再次執意打壓公民言論自由,維持對譚作人的「莫須有」判刑表示強烈抗議。